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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他们转化了121亿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 2019-03-11

2017年,我国2766家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达121.1亿元,同比增长66.1%,合同项数9907项,同比增长34.1%。这是记者从今天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中获悉的。  


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今天在京发布《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这是该报告的首次发布。发布会上,国家科技评估中心主任、中国科技成果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长解敏代表编委会介绍了年度报告编制的有关情况。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强调要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彻底打通关卡,破解实现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一条龙”转化的瓶颈。编制成果转化年度报告,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建立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的重要工作,将有利于全社会了解科技成果转化进展情况,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的环境。 


解敏表示,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实施后,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实施成果转化法的若干规定和行动方案,各部门、各地方也分别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措施,调动了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全国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快速增长。2017年,2766 家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合同项数增长迅速。合同金额达121亿元,同比增长66%,合同项数为9907 项,同比增长34%。二是科技成果转化质量不断提升。科技成果交易合同平均金额为122万元,同比增长约24%。同时,转化合同收入超过1亿元的机构达到31 家,同比增长55%。三是科技创富效应进一步显现。科研人员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大幅增长,2017年达47亿元,同比增长24%,政策红利显著释放。四是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高校院所输出技术和服务的能力不断强化,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简称“四技”)水平不断提升,2017年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6457 家,同比增长37%,创设和参股新公司1676 家,同比增长近33%。  


与此同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挑战。一是部分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还不够完善,落地困难。二是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机构与专业人才队伍缺乏,仅有9.5%(264 家)单位设立了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三是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四是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不足,企业转化能力不强,对于中试、熟化投入不足。 


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组数字 


121亿——2017年,2766家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达121亿元,科技成果交易合同均价为122万元。 


47亿——2017年科研人员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金额超47亿元,奖励科研人员6.2万人次,人均奖励金额7.6万元。 


33.4亿——2017年各地区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北京市(33.4亿元)、上海市(12.3亿元)、江苏省(9.7亿元)。 


6.1亿——2017年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金额达6.1亿元,位居全国之首。 


5.2亿——山东理工大学的“无氯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成果以5.2亿元价格转化,创造单项成果转化金额最高记录。 


3.3亿——2017年,四川大学科研人员获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先进和股权奖励总额达3.3亿元,人均奖励金额402.7万元,位列全国2766家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之首。 


269项——南京邮电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3262.8万元,合同数269项,合同数位列第一。 

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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