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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唯项目”问题亟待改革

来源:学习时报    发布时间: 2020-05-11

高校和科研院所(统称“科研机构”)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提高自身科研能力,培养高水平人才队伍,以高质量的科技创新成果全力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重要使命。当前,我国科研机构整体上存在可转化的科研成果产出不足、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不够的问题,“唯政府项目”(简称“唯项目”)是重要原因之一。

“唯项目”现象是指科研单位“重政府项目、轻企业项目”的情况。根据2018年科技统计年鉴显示,高校和科研院所获得政府资金是获得企业资金的6.3倍。科研机构根据经费来源,把从政府取得的科研项目作为纵向项目,把从企业等市场化渠道获得的项目作为横向项目,按照国家级、省部级、市级、横向等不同层级进行管理。其中,国家级项目层级最高、横向项目层级最低。“唯项目”主要表现在:有的单位在内部考核评价、资源分配、人才培养、职称评审等工作中,把项目层级和数量作为评价科研水平和产出的主要指标;有的单位专门拿出大量资源培育本单位人员去争取人才荣誉称号,或引进有人才荣誉称号的“帽子”人才,以提高本单位争取更高层级项目的“竞争力”;有的单位把预期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数量,作为对引进人才的“基本要求”;等等。这些做法过度放大了政府科研项目的重要性,弱化了与市场需求关系密切的横向项目价值,影响了科研机构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唯项目”造成科研价值取向偏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指出,要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科研机构中的“唯项目”情况,使得项目层级在科研人员绩效、晋升、评聘、奖励等事关切身利益的评价中占有过高比重,项目层级的重要性超过了科研产出价值的重要性。承担纵向项目,“发论文、写著作、拿帽子”,再承担更多纵向项目成为科研人员的普遍科研追求,造成重形式轻结果甚至是本末倒置的错误价值取向。

“唯项目”形成政府资助项目“标签化”倾向。参与或主持的项目层级成为了证明科研人员科研水平的重要价值标签甚至是荣誉头衔。在一些科研单位中,科研人员承担的项目层级与各类物质待遇直接挂钩;有的科研人员在获批国家级项目后“身价”倍增,成为其他科研机构争相引进的对象,欠发达地区人才被东部发达地区科研机构“挖走”的现象最为突出。2018年6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避免人才项目异化使用的公开信”,明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如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是荣誉称号;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清理评价结果与物质利益过度挂钩问题也有明确要求,但项目“标签化”情况仍然普遍存在。

“唯项目”造成政府项目竞争过热。政府科技项目特别是国家科技项目数量和经费都相对有限,客观上属于稀缺资源。在“唯项目”的价值导向下,科研人员集中追求项目层级,把争取政府项目作为科研经费的首要来源。国家级项目作为项目层级的金字塔尖,出现“申报基数增加、竞争更加激烈、获批难度提高、进一步加剧稀缺性”的恶性循环。据科研人员反映,为争取各级政府项目,一年中有近3个月的时间铺在写本子、拉队伍、参与评审上,挤占了大量科研时间,难以实现潜心研究。

“唯项目”削弱了科研机构服务市场需求的内生动力。对政府项目的过度重视也进一步加剧了对横向项目的不被认可。在科研机构内部的考核评价、职称评审等指标中,横向项目的分值权重都远低于纵向项目。长期以来,横向项目直接服务于生产实践需求,却无法给科研机构科研人员带来与政府资助项目同等的影响力,形成纵向项目才是“高大上”的价值观念。一些科研人员认为承担横向项目的主要目的是弥补收入不足,有的科研人员甚至认为承担横向项目是增加负担。这种观念对科研人员主动服务市场需求、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带来严重打击。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一是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尚不到位,正确评价科研能力、科研产出实际价值的标准和方式方法没有全面建立,项目层级和数量仍是实践中科技评价的重要指标。二是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事业单位,本身对政府项目更加偏好。由于缺乏制度引导,造成“唯项目”倾向加剧。三是全社会缺乏多元化、有公信力的科研价值评判准绳,政府项目(包括政府给予的人才“帽子”)成为评价科研能力的公认标准。对此,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解决。

一是把解决“唯项目”问题作为科技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把清理“唯项目”问题与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视为同等重要的问题一同推进。推动各类科技评价活动“以成果价值论高低、不以项目来源论英雄”,在主管部门对科研机构的评估、科研机构内部评价以及各类项目评审中,更加突出对已取得科研成果的价值判断,避免简单看项目层级、数项目个数的情况。

二是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和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的作用,强化社会化、市场化评价。落实科技评价改革的要求,推动学术共同体和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加快开展学术价值和市场价值的评价指标、标准、方式方法等方面的研究,为加快建立新的科技评价体系提供依据;加强学术共同体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在科技评价方面的自治自律。推动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社会化评价体系,在政府各类科技评价活动中,将权威的市场化机构、学术共同体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三是加强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的政策引导,大力倡导科研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导向。根据科研单位职责定位,在各类考核中,对横向项目科研成果与纵向项目科研成果一视同仁,加强分类引导。在与市场关联密切的单位、学科管理中,适当提高横向项目成果在考核评价中的比重,真正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准确评价各类项目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实践中坚决摒弃“唯政府项目”的科研导向,切实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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